随着微信支付功能的普及
人们越来越依赖这种
便捷的无纸化支付手段
那么在民间借贷活动中
没有借条
仅凭聊天和微信转账记录
可以起诉对方还钱吗?
众所周知,民间借贷凭借其形式灵活、方式便捷的特点为人民群众资金周转带来了很多方便,同时,由此引发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也成了诉讼案件的主要案由之一。
2025年2月10日,昌五法庭立案受理关某杰诉沙某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涉诉标的只有5,000元,曾经以姐妹相称,如今却因此吵的不可开交。
案情介绍
2024年8月7日,沙某慧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关某杰借款5,000元。被告沙某慧系原告关某杰儿媳妇的姑姑,因为这层关系原、被告未订立书面借款合同。期间关某杰不间断向沙某慧讨要,可沙某慧不但不偿还,还推诿扯皮说“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向你借钱了,谁看见我借你钱了”?甚至有时不接电话,昔日无话不谈的亲友因为借款变的“相看两厌”,无奈之下,关某杰将其诉至法院。
梳理完本案的争议焦点后案件进入到调解阶段,昌五法庭庭长张濮原从亲友相处角度出发,考虑到办案标的额不大,且案件事实清楚,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。经了解,被告沙某慧借款时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,张濮原调取了微信转账记录,手机账单翻阅至2024年8月7日,在当天的15:59分确实有一笔5,000元的转账记录,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,被告也红了脸默默地低下头,承认了自己欠款的事实。最终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该起案件圆满化解,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。
法官寄语
法官在此提醒,在借贷时,不能因照顾情面而忽视了法律义务,一是要有证据意识,留存借条、借款合同等书面债权凭证,并对身份信息、借款金额及期限、利息利率等做出明确的约定;二是要注意选择银行转账、支付宝微信等线上支付的方式留存借款交付的痕迹,并备注款项用途,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事实,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
原标题:《肇东法院:没有借条,仅有微信转账记录,能否认定借贷关系?》